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章 咬人 (第10/16页)
青蘅私下看见,常常叹气。她也劝过崔照雪几回。 崔照雪每次都说知道了,过不了几日却又故态复萌。她本就不是个有多少耐性的人。 小时候学琴,若一支曲子练了三日还不会,便要恼得摔琴谱。后来学画,嫌先生教得慢,又偷偷将颜料泼进砚台里。 如今教阿朔说话亦是如此。 好在他聪明,学得比她料想中快。 待能说些简单的话以后,崔照雪便又起了新念头。她要教他认字。 这原也算不得什么难事。 崔家藏书甚丰,崔照雪自六岁起便跟着先生读书,虽是女孩儿,也认得不少字。如今要教一个初学蒙童,自觉绰绰有余。 她命青蘅寻来一册《千字文》,又取出自己幼时用过的旧笔墨,摆在窗前小几上:“阿朔,过来。” 阿朔正蹲在院里看蚂蚁搬食,闻声便起身进来。 崔照雪将书摊开,指着头一行:“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阿朔跟着念:“天地……玄黄……” 他如今说话虽还带着古怪的腔调,却已能听明白大半。 崔照雪十分满意:“不错。” 她又教了两遍,见他记住,便翻到下一行。 如此教了几日,阿朔竟能背出小半篇《千字文》。 只是会背归会背,认字却又是另一回事。 他常将形似的字混淆,昨日才认得,今日又忘了。 崔照雪便渐渐不耐烦起来:“这个是‘日’,那个是‘目’,我都教你多少遍了?” 阿朔垂眼看着书页。 “日。” “这是什么?” “目。” “那这一个呢?” 他犹豫了片刻。 “……日。” 崔照雪高兴了:“总算记住了。” 可等到教他握笔时,她又发觉,事情远比想象中麻烦。 阿朔从小不曾握过毛笔。 他的手惯于攀爬、拾柴、搬东西,指节灵活,力气也不小,可那轻飘飘的笔杆落进手里,却总也使不稳。 崔照雪教他执笔。食指、中指、无名指,须各安其位,掌心虚圆,腕要悬起。 她讲得头头是道。 阿朔却听得满脸茫然。 “这样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