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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成年禮 (上) (第4/7页)
br> 「不是,以前見過。」 「今天才想娶?」 「今天才確定。」 夏行看著他。「因為她的琴?」 「不只。」 「你跟她說過話嗎?」 「沒有。」 「那你現在對她的了解還不夠。」 「是。」 祁明琰答得乾脆。 夏行將茶杯放回桌面,這才繼續道:「追求她的人不少,名單上也不只有你。門第相當,只能讓你留在名單裡,不能讓我把女兒交給你。」 祁明琰點頭。「應該的。」 夏行看了他一會兒。 他替女兒挑的從來不只是一個丈夫。 如果夏禮將來真的選擇建立長期支配服從關係,那個人會同時成為她法律上的配偶,也是她願意稱作主人、將相當一部分私人權力交付出去的人。 這意味著夏行要看的甚至不只是對方會不會「對她好」。 一個人能不能在拿到權力之後仍然保持克制,能不能分清掌控與濫用的界線,能不能在享受服從的同時承擔照料與後果,都比表面的溫柔重要得多。 「給你一年。」夏行終於開口。 祁明琰沒有追問。 「把你自己的事做好。我要看的不只是你能把公司做到哪一步,能力是一回事,怎麼做人是另一回事。」夏行停了一下,「夏禮真要把自己交給一個 Dom,那個人至少先得管得住自己。」 祁明琰聽懂了。 「好。」 「一年之後,你還是這個意思,再來談。」 「可以。」 他起身告辭,走到門前時,夏行又叫住他。 「還有一件事。」 祁明琰回過頭。 夏行坐在原處,語氣依舊平淡,意思卻沒有任何含糊。 「我考察你,是我的事。最後她要不要你,是她的事。」 祁明琰沒有出聲。 「我可以替她篩掉不合適的人,也可以告訴她我認為誰值得看。」夏行說,「但支配者不是父親能替她選的。」 這句話比「丈夫不能替她選」更重。 祁明琰明白。 婚姻尚且可以因為家族、現實或者許多其他理由成立,可真正的服從不能靠父親替女兒簽字。就算兩家都滿意,只要夏禮不願意把那一部分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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