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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造謠 (上) (第3/6页)
/br> **7L|不要在圖書館吃泡麵** 你先說為什麼人家叫校警。 **8L|樓主** 因為她現在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至少能正常交流。 **10L|雨傘又丟了** 這回答等於沒回答。 **13L|南門二食堂** 哪個系的?「業界大牛」這種說法全校每個院都能硬套一個。 **16L|匿名用戶** 我先猜我們商院那位?不過他五十多了,而且最近沒聽說帶什麼已婚女學生。 **19L|第四版總算過了** 藝術院? **21L|匿名用戶** 我腦子裡有一個人,但不敢說。 **22L|證據呢** 有性關係的證據在哪? 教授出面=睡了? 項圈=教授是Dom? 親屬=假的? 樓主這三步跳得有點遠。 十一點二十五分,帖子被轉到幾個院系群裡。 回覆速度明顯快了。 **34L|匿名用戶** 樓上別裝。Dom教授+Sub學生+單獨指導,這種權力差本來就有問題吧。 **37L|邏輯導論重修中** 權力差值得調查,不代表調查完沒有證據你可以自動補一段性關係。 **41L|匿名用戶** 有些人真天真。教授手上有成績、有推薦、有圈內資源,學生說自願你就信? **44L|睡滿八小時是奢望** 所以校方才查啊。 查完核心指控不成立,樓主現在不服結果,就等於一定是包庇? **46L|匿名用戶** 第二性別本來就是互相抱團。名校裡多少Dom,藝術圈裡又多少Sub,大家心裡沒數? **51L|數據先拿來** 「多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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