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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七六 所见有新天(1) (第3/5页)
自己犯了急病死了,跟庄子无关。 查死因这种事需要仵作来验尸,可尸体已经被烧掉,也就验不成。 大齐有律法,如果佃户在给地主劳作的时候死了,地主得赔钱:毕竟佃户不是奴隶,不是可以任打任杀的。 至于张地主为什么抢尸体,有人说是因为张地主吃人,还有人说男人当时根本没死,张地主为了不赔钱,才急着把他抬头,而后弄死了烧掉。 大齐的律法有时候很奇怪。 譬如说一件同样的案子,一些时候能判扶人者有罪,一些时候能叛讹诈者有罪,相同的情况,一些时候是正当防卫,一些时候是故意伤人。 全看官员怎么拍惊堂木。 而无论官员怎么拍惊堂木,事后都不用承担责任,从来没有听说哪个官员因为判错案子,而丢了乌纱帽的。 在这件事上,如果男人伤而不死,张地主需要赔的钱会更多,死了反而能赔得少。如此一来,张地主的所作所为就很合理。 当然,张地主的处理方式,让他最后都不用赔钱。 总而言之,眼下是饥荒时期,妇人家死了男人,活不下去了,这就有了眼前的两具尸体。 赵宁拿出几两银子交给村民,让他们帮忙安葬这对母子,引得几个认识妇人的村民大为惊异,不明白眼前这个毫无相干的人,为何愿意慷慨解囊。 但这不妨碍他们对赵宁千恩万谢。 赵宁去了张地主的庄子。 张地主是清苑县有名的大地主,庄子修建得很大,让人一看就心生畏惧的大门涂着朱漆,门前的几个带刀护院竟然是修行者。 赵宁堂而皇之迈步进门,从那几个护院中间走过,后者明明在相互闲扯,却没有一个人发现赵宁的踪迹。 正堂里,一身乡绅装束,留着长须的张地主,正在教训几个庄户:“看看你们,年轻力壮的,竟然连三百斤的东西都搬不动,真是气煞我也! “你们能做的我佃户,那是你们的福报,要认清楚,你们能活着,全是老爷我大发慈悲,赏给你们一碗饭吃,不然你们早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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