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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14-15) (第6/9页)
br> 说这话时候的语气应该也比较像是玩笑吧,不过陈明科倒是一下子就能明白过来 了。 「我在审讯的时候,提到过一个地方,就是林钰是某个提供性虐待服务的地 下会所的会员,」我告诉他,「这个会所目前还没有落网,警方资料上对于这个 会所的存在也没有记录,但是我偏偏就知道……因为我去过。」 「……差不多懂,」陈明科点了点头,「你应该庆幸现在跟你说话的是我, 这样子至少咱们还能保持同事关系。」 「至少你不会把我当犯人审啊,哈哈……」 我顿了顿,继续说道:「我记得是在四年前的时候,那也是我次去这种 地下会所,是玲儿带我去的,她的社交能力本来挺差的,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能 知道这地方的,总之这样子我就相当于上了贼船了……所以抱歉,我不打算透露 那个地下会所的名字和位置。」 「你就算不透露,如果真按照李秉文所说的,他拿到的资料让林副书记被调 查,揪出来这个会所只是迟早的事情,所以你最好别心存侥幸。」 「呵呵」笑了两声,像是在取悦我自己一样,但我自己快活不起来:「你说 的没错,不过也真是幸好,我们只去过那一次,算起来时间的话,我们的名字应 该已经从顾客大名单里消失了吧……不过也正好是那么一次,同时碰上了李秉文 和林钰。」 「那时候他们还不是夫妻,甚至还没有认识,」陈明科表情凝重起来,「你 真的没有骗我?」 「我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间点上瞎编?这又不会作为呈堂证供,我故意说假 话有什么意义?」虽然嘴上有些不满,但我内心觉得陈明科就算怀疑也是情理之 中的,因为这巧合确实是太巧了。 「林钰的身体应该不太允许她经常出入这种会所。」 「我知道,当时看到那骨瘦如柴的女人的时候我还很惊讶呢。玲儿确实也算 是瘦小的类型,不过绝对不如林钰那样病态,当时玲儿看到她的时候以为是会所 里提供受虐服务的新人,当时我也是这么觉得,不如说直到今天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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