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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3页)
请你……能不能保密我唱歌的事情?”叶聿芊愣了愣,继而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把那只云雀推回到陈昭手里:“当然没问题了!这个你拿回去吧,是你从家里带过来的吧,你留着。”陈昭还想推脱些什么,女孩却已经叉着腰甩甩辫子,大手一挥:“我们不是朋友么!”叶小姐从小就是子弟中的孩子王,气势十足的。陈昭见状,咧开嘴笑了笑,一双眼睛成弯月。他当然不会和女孩子再争一只小竹鸟的归属,更重要的还是叶聿芊说他们是朋友了。在他来到蓟京之前,友情对他来说是一种可望不可即的东西。因为贫穷与家庭,他在家乡庆州几乎没有同龄人愿意用正眼瞧他。不过陈昭根本无暇去忧伤这些东西,他就算是有朋友,也没有时间去打理这些感情的。从高中开始,他就要四处奔波去给家里的弟弟挣学费了。陈昭一直觉得来蓟京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就不想再让过去的那些事情困扰自己,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就算是得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金工坊,但想到那里如何都不会出现自己的同学,他还是决定去那儿唱歌。但有些东西长期沉淀了下来却是怎么都没办法从骨头上剥下来从脏器里挖出来了,陈昭不大知道怎么同人做朋友,也不够阳光外向,最后还有自卑在作祟。大半个学期过去了,他还是孑然一身,课余时间里忙着为几张票子奔波。当人与人之间有了些共同的秘密之后,关系很容易便亲近起来,更不要说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叶聿芊周末回家的时候,偶然还有几次同杜聿柏一同去了金工坊,见过好几个不同的导演。她要是赶上陈昭当班还会过去捣乱,凑上去抢了话筒唱歌。杜聿柏由着她胡闹,但是自己绝不离开卡座或吧台半分。陈昭进来的时候,老板陆洋就明令说过要知道什么该听什么不该听。班级里传过叶聿芊家里有些背景,加上她又和陆老板看起来相熟,隐约也能猜到大概是怎么回事。他基本上不离开歌台那一块儿,知趣地当个驻唱打工仔。这分自觉让陈昭同叶聿芊真真正正就保持在了最校园的男女友谊上,不问过去未来,只兴得志趣相投。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很快便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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