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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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 (第2/3页)

这廉租房多是来自各地的流民在站稳脚跟前无奈暂住的地方,单是狭小和吵闹这两点,就不适合再住下去了。

而他再过个两年,就该正经进入备考阶段,准备参加科举,既得有个良好的复习环境,也得解除一切后顾之忧。

一个条件中上的住宅小区加上个热情又熟悉的老邻居,俨然标配。

陆辞节俭了这几年,攒下的家底早就足够购置一所正经房屋,只一直没选到合适的地方,秉着宁缺毋滥的想法,才搁置了许久。

后来见钟家夫妇不错,刻意结交一通,成效甚好,就改了主意,打起了要将这家人一起带走,好帮着在他忙碌时照看他母亲的主意。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钟元,这回盯着陆辞的眼神里,难得带了点复杂的敬畏。

平时不是不知道陆辞不显山不露水,本事却大得很,连他爹娘都忍不住疼对方胜疼自己这个亲儿子。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买宅子这么大的事儿,就被陆辞轻而易举地办成了,还是直接与他爹商量的,直接越过了所有的同辈!

钟元沉默了好半天,才想起要问:“那伯母可知道了?”

陆辞早已想好了应对:“她暂不知道,不过我也同伯父说好了,由他出面去说服她,反而合适一些。”

陆母对常给予她帮助的钟氏夫妇颇为信服,却不知对方最信服的,却是她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牙人:类似提供女性家政服务的中介。说:“凡雇觅人力(男佣)、干当人(杂役)、酒食作匠(厨师)之类,各有行老供雇。觅女使(女佣)即有引至牙人。”

请注意的是,宋朝禁止人口交易,也是没有终身制的奴仆的,必须是双方自愿结下的契约,也可以解除。

为了防止出现终身为奴的情况,宋朝法律还规定了雇佣奴婢的年限:“在法,雇人为婢,限止十年。”虽然宋人的习惯用语还在说“奴婢”,但法律上已将受这些受雇于人的佣人、劳力称为“女使”“人力”。

一个有趣的细节:淳化二年(991),陕西一带发生饥荒,“贫民以男女卖与戎人”(当时陕西沿边邻境的戎人部落还保留着奴隶制,陕西的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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