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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1/3页)
落在了染上了灰尘的花上,没有一丝嫌弃,就像是落在了温庭钧的脸颊上一样的温柔。一门之隔,温庭钧看着被他放在了窗台上的小仙人球,笑了。他是个骗子,他刚刚撒谎了,其实他还是很喜欢白玫瑰的。他就是个俗人,普通人中的普通人,那时候刚来到宴鸣风身边什么都不懂。最初喜欢白玫瑰的原因,是因为一次无意间看见了白玫瑰的花语:天真、纯洁、尊敬、我足以与你相配。他就忽然喜欢上这种干净又漂亮又柔软的花儿。他想像它一样,变得高贵美丽,能够完美的站在宴鸣风身边,与他相配。他那么尊敬又爱慕着他的“光”,将他从泥潭里拯救出来的宴鸣风。拼命努力的开始学习着他如果不曾遇见宴鸣风,那就一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的东西,把优雅礼仪刻进骨子里。可最后这样努力听话的他,还不是输的一败涂地。现在说是不喜欢,其实还是喜欢的,只是喜欢带着刺的白玫瑰,能保护自己的那层刺。他不想在受伤了,因为受伤真的很疼,没人心疼的时候,更疼更显得可悲。一夜无眠。清晨,温庭钧打开门,发现对面房门大开着,小小的楼道里,工人进进出出在拆除这里面的墙纸,天花板,清理着过道,在弄着装修。“这是又有新租客搬进来?”脑子里一闪而逝这个念头,温庭钧急急忙忙赶着去辅导“金主”小女孩的家庭作业。没有多就要开学了,趁着能捞点钱就赶紧在努力多捞点。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感伤春秋,没有钱的日子真的很难过…晚上回来,温庭钧就看见小楼房的过道里被清理的干干净净,墙面也被重新粉刷了一遍白漆。对门已经关上了,但一般小楼里家家户户普通的防盗门,对方拆了换成了指纹验证密码的大门。看来真是个有钱人,只是怎么会来这儿住?心里有些毛毛的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掏出小钥匙捅进了钥匙洞里,打开门的时候,温庭钧心里还想着也不知道哪个租客有钱不去租好的房子,要跟贫穷的他一样租个四十几平米的屋子,又是拆家又是重新装修的。此时他还不知道他对门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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