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奇闻录_分卷阅读20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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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01 (第3/3页)

乎就没有没去过的地方。

于是我也就放弃了,选择的地点全都是我想去的,至于吴渊,几乎走到哪都是故地重游。

我毕业的第三年,被程国栋抓了一次壮丁,于是我和吴渊两人在深山老林里面,带着一队特种兵找了小半个月的药材。

等到事情结束,正好路过我老家的省城,我心情一个激动,就在这的酒店里住了一个星期,想要逛逛省城,然后去附近的乡镇采采风。

结果呢,那天正在街上逛着,竟然遇到了一个小学同学。

其实,理论上来说,我是认不出来小学同学的长相的,可是谁让这小子长得太有特色,我想认不出来都难。

我这同学呢,脖子上长了三个铜钱大的青色胎记,这要是个姑娘的话,肯定年年月月的穿着高领衣服,或是扎着围巾什么的。但是这小子是个男的,而且也不太在意这事儿,现在这时间有是七月份,正热的时候,一身的清凉装扮,让那胎记十米外都能把他认出来。

那小子也是个记性特别好的,于是我俩就非常自然的聊了起来。

这小子现在自己当小老板,做销售,那真不是一般的能说啊,反正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聊的,半个小时后我们分开之前,我答应了对方,参加后天举办的一个小学同学聚会。

这可真是,我记得我那时候,跟小学同学没有特别好的,怎么就稀里糊涂的同意参加聚会了?

回去和吴渊一说,那家伙就松了一口气,跟我说:“我刚接了一个单子,明天去帮人看阳宅,需要一天的时间,我害怕你会觉得没意思。”

我去,这家伙不是一直活跃在南方吗?什么时候开始在我东北黑土地,也开始宣扬封建迷信了?

不管怎么说,反正明天我俩都有事儿做了,这也不错。

这同学聚会,怎么着也该穿一身差不多的衣服过去,又不是想要打脸什么的,明明身价千万,却穿着一身地摊货,先是被嫌贫爱富的同学忽视,然后后面来个反转,什么什么的。那是里都让人看着没劲的套路,实在是很没意思。

我买了一身三千块钱的行头,呃,算是休闲商务的那种,看着有点档次,但也不会让人买不起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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