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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2/3页)
烟都能自燃。平常酒桌上一瓶五十三度放不倒的海量,换了这个撑死扛个十几杯就得人事不省。荧光棒仅存的小良心和物伤其类几乎要让他直接跪下喊爷爷了,大家都是出来赚钱养家的,没必要玩命对不对。那边孔宣微微蹙了下眉,走近两步,拈起第一杯一饮而尽。这就表示他接受挑战了,开弓没有回头箭,要么他挑战成功拿钱走人,要么他喝倒了给苟爷扛走。孔宣喝得缓慢,但动作几乎不停,仪态优雅,杯杯见底。事实上引着他留下来的,不仅仅是酒和钱,当然这两样他也都真心想要,还有面前这位苟爷的气味。这个死胖子身上有股子淡淡的腥腐气息,常人可能嗅不到,但孔宣对这种味道不陌生,这是魔物特有的气味。魔物大多经年嗜杀,食腐嚼肉荤素不忌,魔息中难掩那种恶臭的味道。不仅如此,这人身上同时还存在生魂,活人的生魂,正是这种生魂的掩盖,才让孔宣没有第一眼便识破他。苦逼地每天攒法力,吭哧吭哧赚钱还债,还多了点吃吃喝喝的烧钱嗜好,孔雀明王内心一片苍凉。于是他借酒浇愁地吨吨吨一连干掉了一整行,十杯,面色淡然,眸光平静。敢挑战的,有这个量不稀奇,人群重新嘈动起来,接着该是看热闹的高潮了。苟爷亦是玩味地倾身支肘在大腿上,腕子上一串翠玉菩提子,手里还捻着一串佛珠。好死不死地都学那些和尚做什么?大魔头也念佛,他便宜儿子的粉还真宽泛!那缕生魂孱弱如游丝,九成九是要凉了,而且这只不是血魔,身上没有血魔的那种铁锈味儿,孔宣便懒得去深究。搁在从前,他也就一口吞了,眼下显然不是表演大吃活人的好时机,万一吓死几个他又要挨罚。于是,孔宣在对方手腕上结了个千里线,这线凡人看不着,但无论对方跑多远多偏僻,都能捋着线头找到它。回头他只需知会金鹏和英令一声,这东西便归他们监情局处置了。侯遇周晃进来的时候,正赶上围观的拍手叫好,那是因着孔宣喝完了第二行的十杯。再有四杯,他就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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