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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了……”“咳!”彼得呛了一口,他咳了一声,好笑道:“这是英国的儿歌吗?”贾维斯点了点头。彼得:“那我觉得也应该为纽约写一首歌,关于纽约那些年想要毁灭世界的坏蛋们。”贾维斯喝了一口牛奶,一圈奶渍留在了他嘴边,听了彼得的话,他没忍住笑出了声。“你说得对。”少年的笑容如阳光般明媚,笑的弯弯的眼睛里仿若闪烁着无数细碎的星光,明亮而耀眼,一圈白色的牛奶痕迹却偏偏又平白的给他添了几分傻气。彼得默默扭头。好、好可爱…………贝克街距离伦敦大学并不算太远,只需要步行就可以到达,而两人又都恰巧是喜欢散步上学那一种人,所以托尼专门运来的跑车就被无视在了门前,只能引来路人的羡慕的眼光,却不能激起它的主人的兴趣。进入校门口之后,两人便到了别,兵分两路,因为非常不巧,两人所在的教学楼,一个在校区东,一个在校区西,正好是两个对角,相离甚远。告别彼得之后,贾维斯便向心理系的教学楼走去,伦敦被称为雾都,因为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伦敦人大多使用煤作为燃料,产生的大量烟雾再加上伦敦气候,造成了伦敦远近驰名的烟霞,虽然后来伦敦政府凯斯限制或者禁止使用产生浓烟的燃料,甚至直接推行了禁烟令,让伦敦的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观,但是依然无法完全去除。在伦敦大学的清晨,可以看到一层薄薄雾气笼罩在校园之中,给人一种朦胧的美感。癫/狂而身陷艺术深渊无法自拔的艺术系学生,一个苍白消瘦的男生,他站在喷泉之下,任由细细的水雾喷洒在他的身上,他微长的头发微微浸湿,清晨的清凉被他视而不见,他闭着眼,轻声朗诵着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抑扬顿挫,充满感情。周围路过的学生习以为常,大概是这场景十分常见。并不赶时间的贾维斯稍稍顿步,伫立在他不远处看着他,直到对方的头发湿透,衣角开始滴水,十四行诗朗诵完毕,才重新迈开脚步,向教学楼走去。诗念得不错,就是脑子有点问题,目测这个人会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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