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_分卷阅读1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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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6 (第2/3页)

快两天没吃了,因此分配好自己下嘴的地方之后,全都撕开野猪皮大快朵颐起来,饶是如此,他们在吃到一半的时候,早已经在空中盘旋的秃鹫也成群结队地降落下来准备蹭吃蹭喝了。

比起鬣狗,秃鹫更不招待见,甚至连鬣狗都厌恶秃鹫——虽然鬣狗经常像个疯子厚脸皮一样抢夺别人辛辛苦苦捕猎的成果,但大部分时候他们也是会自己狩猎的。秃鹫就不一样了,他们的鸟生信条就是能白吃白喝就坚决不自己动手!自己狩猎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如果说鬣狗是厚脸皮的话,那么秃鹫就是没脸没皮了——形象和口碑那是什么?能吃吗?他们已经不要脸了,没看到他们脖子以上都寸草不生吗?

总而言之,因为空中的优势,让秃鹫们早在欧姆他们开始狩猎的时候就盯上了。只不过苦于欧姆他们小小年纪却十分精明,开吃的时候只撕开了很小的口子,刚好够他们的嘴巴伸进去,完全没有秃鹫“见缝插针”的空间。

只是眼看着欧姆他们的肚子渐渐吃圆,这些秃鹫就稳不住了——再这样下去,残羹冷炙都没有了啊!

这些变秃了也变强了的强盗们放开了胆子,扑啦啦一片往野猪上挤,这些无耻之徒更不要脸的还去啄欧姆他们的屁股——只要他们一吃痛转头,就会有一个秃头往那血糊糊的口子里钻。

欧姆他们防不胜防也烦不胜烦,最终决定分成两组,一组先吃另一组驱赶这些秃鹫。

鉴于猎豹兄弟与欧姆和阿图姆的体型诧异,欧姆和纳尔逊组成了一组,阿图姆则是和特拉法一起。

因为欧姆是这几个之中胃口最小的,所以他也是最先吃饱的,于是他便和纳尔逊先驱赶。

纳尔逊还好,虽然比不上特拉法身手敏捷,但驱赶秃鹫还是颇有成效,但是轮到体型只有猎豹三分之一大小的狞猫的时候,这些看人下菜碟的秃鹫们根本不为所动。

作为草原上体格最大的猛禽,这群秃鹫张开两只翅膀后翼展大约有2米多长,半米多宽,对一只未成年狞猫来说,可以说是“庞然大物”了,因此他们根本不讲狞猫的龇牙咧嘴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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