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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3页)
狗,也会时常逗弄它,这没什麽大不了的。这种热情常常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与其担心自己会迷恋他,还不如担心自己对他厌倦之後,下一个情人会有多难找。谁让这个老男人实在是太适合作情人了。虽然年纪不小,却长著张比自己还嫩的娃娃脸,皮肤光滑,身体又敏感,腰很细,搂起来很舒服,做菜的手艺又好得不可思议……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麽迷恋不迷恋的,自己喜欢美人又不是今天才发生的事,他的年纪也不小了,大概过几年,就会变成啤酒肚大叔之类,到时候自己是绝对不可能有兴趣。不过这麽远的事情完全不用考虑,虽然自己对他的热情,明显持续得比对别人久,不过现在也已经睡了一个多月了,再过一个月,最多,两个月,三个月的相处,估计自己怎麽样也应该厌倦了,毕竟之前跟自己最久的那个,好像也就只坚持了两个月。都怪那两个白痴乱说话,害自己胡思乱想。哼。难道我还能真的喜欢上一个男人。今天就不应该理会他们,白白浪费我和老师温存的时间。在快到顾晨的公寓时,看到屋里亮著的灯,夏莫愁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第一次,单纯地因为感到快乐,所以笑了。他带著笑容,加快了脚步。这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夏莫愁可以忽略了当听到“被迷昏了头。”这句话时,自己突然加快的心跳。作家的话:为了不做标题党,我决定不加标题!(握拳!!){你确定不是因为想不出标题?}……讨厌(遁走~)☆、.撒娇顾晨听到门口有动静,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率先有动作——起身往门口快步走去。顾晨刚走到门口,门就从外面被打开了,於是便和门外的夏莫愁面面相对。聪明人自然一下子就反应过来这是怎麽一回事。夏莫愁愉悦地扬起嘴角,故作惊奇地问:“老师这是要出门吗?”“啊?嗯!”“穿成这样?”一脸古怪地上下看了看顾晨。顾晨顺著夏莫愁的视线,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的格子睡衣和脚上毛茸茸的居家拖鞋……脸一下变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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