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抱两_分卷阅读5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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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1 (第2/3页)

住了二十五年的大屋。

他以为他要回的是那个小小的残旧屋子。

「庄伯父说,这边的环境比较好,适合你养病,住我那里……每天要下楼梯走来走去,又小,不够好??」百少庆帮庄明将行李放到他房间里,看著装修:「你这里好大好漂亮喔。」

庄明默了好一会,才说出一句:「也对,趁这个时间分了也是好的。」他打从心底里,也是不想伤害这善良的男子,自己活不久,为什麽要为了私欲这样害人呢。

百少庆呆了几秒,才笨拙的从口袋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装的是他用了这几年存下来的钱买来的对戒:「不、不是这样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我、我想跟你结婚??」说到结婚两字时,他的脸红到了顶点。

几乎是同时,庄明扑了上去抱住他,大喊:「我愿意!我愿意!」

百少庆抱著那轻得几乎似羽毛般轻的身体,也不敢抱太紧,只是红著眼的戏谑说:「太好了,我可要嫁入豪门了。」

作家的话:

对~这两只闪婚了~然後??搬家好累??(摊)

☆、番外一切安好05.二十六年之雪

庄明不爱铺张,但仍是办了一个简单而精致的婚礼,他本只打算注个册便算了,可庄父觉得这样太没面子,讨论了一下,庄明让了步,权当让所有人都开心一下,怎料庄父执住这个小让步,在这「小婚礼」上花了大钱,大得百少庆完全付不起。

庄家算是低调的,可小儿子无端结婚了,故仍引起了传媒的一点关注,占了名人版小小的一个角落,角度不外乎是说百少庆高攀了,好一点的则会说这是一个美好的童话故事。

「这点小事,我不介意啦,小小的中医师他们不会花多少时间的,总之他们别烦到我哥我爸和我的工作就行了。」虽说是一个小婚礼,但要应酬那些不认识的人,也是很累人的,百少庆扯下了领带,累极摊在庄明房中新买的kingsize床上。

身穿笔挺白色西装的庄明也跟著爬了上新床,他这一爬,百少庆又精神了。他跟庄明啊,真是纯爱得不得了,说是闪婚,应该是激情得很,可是他们至今为止也只是吻吻脸颊而已,他是很想做点别的,但庄明身体实在不好,他怕自己一时冲动,会碰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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