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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 (第3/3页)
青云,其左右逢源的手段,必然不是一般人能够估量的。其实刘大人倒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样厚黑。或者说,最起码,刘大人没有故意去步步为营。不露锋芒是天生的,而且本是样子和气质也都生得太平凡了,常常无端被人忽略,所以坏事常常找不到他头上来。有时候能无端被人忽略真的很走运,不像有些人,想低调都低调不了。这么想着,他难免又看了一眼罗琛。这小子命值钱啊,当年运回京城关天牢待处极刑,怎么想也是没活路可走了,却楞是被北漠重金换俘虏给换回去了。从此之后,罗琛似乎就在北漠深宫里休养生息,按理说应该没什么动静,但是无奈举手投足太受关注,小道消息多得离谱。刘青坐在千里之外的京城,却总能得到些类似「骄奢淫逸的北漠外戚那个罗琛某天中午又吃了某玉食珍馐」的消息。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有胆跑回京城来,是不知道他作为北漠将军,在华都民愤有多深吗?这要是大白天的,在街上被认出来说不定会被群殴。刘大人这么想着,觉得雨似乎还是太大了点,那个人嘴唇苍白瑟瑟发抖的样子,实在有点可怜。刘大人虽然记得两人之间种种东郭先生与中山狼的前尘,还是觉得让别人这么在窗外站着太不厚道,于是打算去开门。脸色苍白的少年一直直直地看着他,见他要走,突然从窗外伸出手拽住了他,轻声道:「跟我走。」走?去哪?我才不要!刘大人立刻摇头,脑海中瞬间闪过的,就是罗琛要把他骗去没人的地方,勒死弃尸,新仇旧恨一起算总账。人生正乐得一帆风顺,前途无量、钱途亦无量,谁想死啊?!罗琛却不放手,盯着他,双目幽幽然,启唇,冷森森道:「我喜欢你。」哦。这小子果然不招人喜欢,哪有用这种咬牙切齿的表情说「我喜欢你」的?等、等一下等一下,刘大人的脑子开始混沌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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