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同行_分卷阅读3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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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7 (第2/3页)

子翔绞尽脑汁想出一个借口,请梁则正吃饭。

结果最后梁则正请的他,没再吃垃圾食品,去的是一家小却干净的面馆。

一些小吃或是小面馆里经常会编出一些历史渊源,以证明自己家手艺传承的久远。张子翔指着墙上发旧的介绍牌,义愤填膺:“错别字连篇,这种东西都往上挂。现在还都学英语,汉语都说不好还学英语,英语学得写起作文来的地得都分不清,干脆别要中华民族,都去做外国人算了。”

梁则正坐在对面看张子翔,没说话。他向来很少说话,即使是与张子翔慢慢熟悉起来,依旧话很少。

张子翔就继续:“你看人家台湾多好,难怪瞧不起大陆。一个五四把老祖宗的东西全都扔丢了,写诗也再不说昨夜星辰昨夜风,全是什么我把日来吞了我把月来吞了我把自己也吞了,吞什么?不如直接说气吞山河。古代诗词多美,字也美。我就觉得繁体字最好,简化什么?最后都简化成字母!”

梁则正兴许是觉得张子翔看法简单幼稚,也有可能是看他样子有意思,眼角微微弯了弯。“各有利弊。”他又很马克思主义地说,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伸手在桌子上的纸巾盒里抽出来一张餐巾纸,写了鍾和鐘两个字。

张子翔看着他写字。因为生梁则正的气生了大半个学期,上课时候张子翔从来没抬过头。后来终于和解了,课也快讲完了。梁则正本来板书就少,余下这几堂课再没写过板书。不算上次必胜客里他刷卡签名,这是张子翔第一次看见他写字。

他的字很漂亮。劲瘦有力,棱角分明,整体微微向右方上扬。兴许是当老师当的,连笔不严重,简单耐看。手里的钢笔是旧式的暗尖钢笔,黑色的,金属盖。张子翔不认识型号,只知道笔画很细。墨水大概是好墨水,加上笔尖细,写在那张还算光滑的抽纸上洇得并不是很厉害。

墨水的颜色张子翔也没见过。类似英雄蓝黑,却没有那么紫;要说是骆驼蓝黑,又没有那么灰。总之是一种说正不正的灰蓝色,带着些绿,渐变色很漂亮。清清冷冷,像是雨后夜晚的天空。

那时候张子翔顺便看了看梁则正握笔的手。

按比例来说,男性的手一般不会肉很多,很多都是骨节偏大或是指尖扁平,因此指甲无论长短都会显得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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