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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2/3页)
让合作的广告商、施工单位和监理企业老总、众多同行们既猎了回奇也看了笑话。我像只丧家犬,灰溜溜地跑了,头脑昏昏沉沉,一路上跌跌撞撞。冲进了洗手间,用手捧起冷水洗了把脸,回想起他俩耳语时蜜里调油般恩爱的画面,又是一阵反胃,对着洗手池疯狂地呕吐起来,像是要把吸进去的风信子花粉全吐出来。等眼前稍微清明,我才反应过来,瓷白的洗手池中那一滩黏黏糊糊的液体是血。我不知道正常人眼中红色是什么样的,但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大概是今天陪着喝了几口酒,又伤了胃。我手忙脚乱地打开水龙头,将池子中大滩血迹冲走,不想别人发现我的惨状,撞见我的狼狈。草草收拾完毕,我一回身,发现宋懿正站在门口。高高瘦瘦一道裹在黑色大衣里。我心虚地瞄他一眼,见他面无表情,应该是没看到刚才的一切,我努力扯着嘴角冲他笑了笑“宋总,招呼不周,见谅啊。”宋懿点了点头,我赶紧低头疾步往外走,听见他在身后淡淡道“要不要送你去医院?”连个不相熟的地产商,都忍不住可怜我了。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世界突然日月无光,天雷阵阵,好像白活了这十多年。心更累了,人更加破烂不堪。那天应该也是宋懿和裴桢第一次见面。那算是我有生之年过得最凄惨的生日,我的不幸倒是成全了裴桢的两段旷世奇缘。我的生日又快到了,不知道今年,裴桢又打算给我什么样的惊喜?他既然去学做提拉米苏蛋糕,看来今年是想演一台大戏,好好正一正自己从一而终的痴心人形象。裴桢低着头用不锈钢勺轻轻搅拌蛋清,手指上沾着可可粉,眼睛弯弯藏着星子,嘴角勾着,我竟然从他脸上看出一副小女儿思春的味道。他提着蛋糕从店里推门出来时,车来车往的街道正好罩着层金色日光,他脸沾着光晕白皙得几近透明,依稀还是十年前的模样,年轻、热情。回到公司,他兴冲冲地四处找霍玄。另外三兄弟和莫小白正聚在露台上喝咖啡。支着把遮阳伞,围坐在圆形玻璃桌前,四角花台中虞美人开得灿烂,花艳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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