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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第1/3页)
屁大一会,就带着老婆孩子跑没影了:“下礼拜马春明跟梦梦结婚,我就是来送张请帖。”魏谦打开那张喜庆的请帖,只见日期结尾处,竟然还不依不饶地画了两只圆滚滚的小乌龟,壳一边半个心,靠在一起,凑成了一个整个的。有时候找错了人也不要紧,只要你自己足够好,保持住了,总会有更好的人来找上门来喜欢你。“傻人有傻福。”魏谦伸出手指弹了一下带着香味的纸片,对他的马总的一生做出了中肯的评价。番外二魏谦确实是没什么烹饪天赋,比如指望他能变出一桌满汉全席,那肯定是不现实的,但他毕竟不是天生的大爷,做饭这种基本生存技能还是有的,平常吃的家常便饭他基本都会。此外,魏谦还有个额外的本领,那就是手脚利索。如果把他塞到某个厨艺大赛,成品的色香味可能在中下等徘徊,但速度上肯定是有绝对优势的。魏谦有能用最短的时间做一桌菜的本领,并且刀功十分了得,别管是切丝还是切丁,都又快又整齐。他有两个堪称奇迹的成就——至今没切过手,没挨过烫。然而这天,他晚上在厨房帮忙的时候,居然愣是让烙饼的平底锅边把手给烫掉了一层皮。可见是精神恍惚到了什么程度。魏之远拎着他的手腕把他轰出了厨房,皱着眉仔细端详了一下伤口,然后把他的爪子塞进了凉水里。“疼不疼?”魏之远皱着眉问,感觉挨烫的是自己。魏谦心不在焉地说:“没事。”魏之远手上动作轻柔,嘴里却气急败坏地说:“你就是活该,魏谦同志,我看你这是帕金森的先兆,隔着半尺长的木头铲子,你愣是能让锅边给烫坏了,你自己说说,你可多有才。”魏之远现在对他实在是越来越不客气,明明走出去也是个温文尔雅路线的大好青年,私下里有时候却好像当年的魏董附身一样。可惜当年的魏董已经进化成了究极体,他不慌不忙地等魏之远数落完,慢条斯理地以仨字结束了战斗。“碎嘴子。”魏大爷精确地点评。“你就是个混蛋。”魏之远控诉,顿了顿,又酸溜溜地说,“小宝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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