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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彪悍 (第2/3页)
匕首的刀刃。那可是锋利无比的军刺啊!不管是什么东西,带刀刃的肯定都是不能随便碰的。所以孙宇轩的一只手马上就流血了,鲜红的血y"/>顺着手指流了出来,可还没等到其他人有所动作,孙宇轩另外一只手里面原本拎着的啤酒瓶子,马上抡圆了砸在那个长毛脑袋上。之所以说是抡圆了,是因为徐君然随着隔着有三四米远地方,都听见了酒瓶子在半空当中发出的风声,可见孙宇轩究竟使了多大的力气砸那一下。砰!噗通!两声过后,长毛扑倒在地上,不住的抽搐起来。长毛身后的那帮人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大吼一声就冲了上来,手里面自然是挥舞着家伙。不过很可惜,这场战斗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因为有人掏了枪!孙宇轩在砸倒了那个长毛之后,没有流血的那只右手往后腰一探,伸手就掏出了一只乌黑的手枪,抬手指在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胖子脑门上,只说了一句话。“你再往前一步,我就毙了你!”混混跟亡命徒的区别就在于,混混只是好勇斗狠,但是他们很珍惜自己的x"/>命。而亡命徒不一样,他们不在意别人的x"/>命,也不在乎自己的x"/>命。胖子只是个流氓,他的人生目标是每天吃吃喝喝,然后等着接父亲的班吃上国企的大锅饭,抱上铁饭碗。绝对不包括被人用枪指着脑袋随时被打死这一个选项。最关键的是,用枪指着他的那个人,眼睛里面放出的寒光告诉他,那人不是在开玩笑。“跪下!”孙宇轩的嘴里面缓缓吐出两个字,但胖子却不敢犹豫,噗通一声就跪在他孙宇轩的面前。抬起手里的枪,孙宇轩环视了一周,沉声道:“都跪下!”十四个流氓,除了那个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全都跪在那里,双手举过头顶。没人敢动,也没人敢跑。因为他们没有那个勇气,万一身后的那个疯子开枪的话,虽然他不一定打自己,可万一他真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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