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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 皮鞋 (第3/5页)
事。族中妇女与老人,很多都精于缝纫。在天翔几乎是手把手的教导下,第一双蝗皮鞋也终于问世。缝制鞋子的行动也出现了第一次高潮。女人们的手很巧,针脚边也很细密。虽说在鞋子的外观上,处理得不是很理想。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她们手工制作出来的第一双皮鞋。最重要的是,它能穿,而且很牢固。应该承认,这是一双很不错的皮鞋。虽然,样子有些难看。一张巨蝗皮,三十二双皮鞋。这是忙碌两天后的全部成果。虽然只有区区三十二双,却也足以使整个族群感到沸腾。毕竟,拥有一双牢固轻便的鞋子,就意味着自己的脚少受点罪。“把这些鞋子分发下去。”这是战风的主意,同时也被刘睿所赞成。东西造出来,本来就是要用,不用的话,与废物有什么区别。但是天翔却不这么认为。“发是肯定要发,但是怎么发?发给哪些人?这其中必须有一个判断的标准。鞋子只有这么多,所有人都发当然不可能。如果处理不好,这不但不是一件好事,反而会给族群带来新的矛盾。到了那个时候,想要再收拾,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仔细思索一番后,天翔最终打定了主意。“一个月后,我们将举行一次负重长跑比赛。路线就和现在的训练场地完全一致。首先跑到终点的前三十二个人,将获得每人一双鞋子的奖励。”自从消息公布那天起,整个族群开始掀起了一场疯狂的争夺浪潮。除了授课外的所有空余时间,全部都被族人们用来训练自己的负重奔跑能力。除了被规定不能参加训练的老人外,每一个人都在背着一大堆沉重的东西奔跑。所有的人都在给自己打气,给自己加油。那种狂热的劲头,就连天翔自己看了也觉得吃惊。“有竞争才会有动力,有奖励才会有活力。”这是古人书中的一句话,也只是到了今天,天翔才总算是明白其中的奥秘。一个月后,比赛如期举行。天翔没有食言,三十二双蝗皮鞋,公平地分到了三十二位获胜者手中。看着其他人羡慕的眼光,这些胜利者第一次感到了自己存在的骄傲与价值。而没有拿到奖品的人也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能够背着那么多的东西,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跑完全全程。这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任何人对年轻族长的话感到过怀疑。而“族长的命令就最正确的选择”这样一种说法,也逐渐在族群中慢慢流传开来。雪越来越大,天气也越来越冷。族人的训练热火朝天,天翔自己也没有放松。一直珍藏在身边的他已经交给了战风和刘睿,要他们与自己一起练习。同时,每天晚上,天翔还要进行一次必要的冥想训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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