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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2/3页)
爱吃的涮羊肉也索然无味了,自我审视了下:黑短靴,深色牛仔裤,灰毛衣,黑色羊绒大衣,灰色羊绒围巾……确实挺适合参加白事的。闵成奚从二楼窗口看到对面走过来的仲宛,就拍了拍林朗的手,自己下来接她了,看到她站在门口一副男友被劈腿的精神头,过去摁着她脑袋就往前走,嘴里道:“你敢破坏我吃饭的兴致,我弄死你,天塌下来的事,忍着,等我吃过饭再说。”仲宛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人,她仰头就问:“我很像三十多岁的人么?我穿衣很像黑寡妇么?”闵成奚:???你这是什么问题。”仲宛说:“我前几天被人打击像黑寡妇,今天被一个四十多岁的司机说我俩是同龄人!”闵成奚这才明白怎么回事,刚刚那气场他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他敲她一脑瓜说:“这社会核心价值都去哪了,一点都不友善,把我不敢说的话都给说了。”闵成奚把她拖到坐位,打开椅子打个眼色问:“林朗,你猜猜仲宛多少岁?”林朗收到信号,做认真状打量着仲宛,搅拌着蘸酱说:“二十五六岁吧!着装简单大方,随性自然,乍看并不惊艳,但有一种淡然的美,很独特,很难让人忘记,如果我不弯,我肯定追上去了。”说完,把另一张椅子上一小捧鲜花花,非常绅士的递了过去。闵成奚……卧槽……这水平!仲宛心里早已乐开了花,眯着弯弯挑起的眼睛,闻着花香说:“谢谢!”林朗的名字跟他的气质不配,名字很温和,可气质经常游走在猥琐跟君子边缘,不太熟悉的看到的就是一副君子样,一旦熟悉就觉得他身上有一股“望之不似人君”的气质,这种气质莫名的跟闵成奚绝配!第一次见面他会一本正经的坐好,绅士的照顾在场女生,话不多,可一旦非常熟悉了,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往那一摊,爱抖擞他那二郎腿,对各种八卦感兴趣,说话的时候五官非常之生动,还经常拧巴在一起,每说一句挑着眼神,再配合跳动的眉毛,讲的激情唾液横飞,说到有趣处经常手脚并用,活像一只八抓鱼。仲宛当时不太明白闵成奚看上他哪点?后来才明白是“有趣”,跟这种人聊天你会很放松,无形中心情也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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