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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一些,所以就有了传言。晓栩十七岁了。再过几个月就能……咳咳了。这时候当然要防着谁家的狼崽子把这只小恶魔给叼走。……虽然说……叼走恶魔的狼崽子才是值得同情的那一个……但是!秦观风和秦望月都不知道什么叫讲道理,他们只知道晓栩的意志就是天理。所以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哪个狼崽子敢对他们的晓栩出手!晓栩表示,姐姐我只是找一个闺蜜也有错嘛?性格本来就很粗糙的晓栩呢,并不喜欢和那种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做朋友,相比之下,她更愿意找个哥们而不是姐妹。所以说,找个男闺蜜犯法么?犯了谁家的法!站出来!和她说清楚!系统表示,就晓栩大人这种丧心病狂的性格,谁会相信她真的只是单纯的找了一个男闺蜜啊!晓栩大人自己信么!晓栩:心诚则灵。系统:……你有心么?重点其实并不在这里。重点是啊,晓栩是住在秦望月隔壁的,而秦观风已经不会和他们一起去上学了。也就是说,除非两人主动跑去找彼此,不然他们根本见不到面!跳过无数“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晓栩的确没有再去找过秦观风。她嫌麻烦,真的。她每□□九晚五的去上课,秦观风现在可是闲得很。虽然秦爸爸已经让他着手处理家族企业了,但是以秦观风的能力来说这些都是小意思。而工作完的秦观风闲暇时间可比晓栩宽裕多了。总而言之一句话,就等着他找上门了!可是秦观风也很久没有去找过晓栩了。这算什么?那么快就到倦怠期了?传说中的七年之痒?啊哈。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早就是七年的N次方了,怎么可能这会开始痒痒了呢。秦观风只是觉得吧,自己如果看到这个少女,一定会把持不住,一定一定会把持不住!所以,在她十八岁之前,他还是和她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晓栩:有一头狼在背后暗戳戳的窥视本大神。【摸下巴】系统:晓栩大人,渊若大人可比狼恐怖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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