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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2/3页)
“许善这种人,墙头草一样,如何能信?”陆敏道:“此一时彼一时,他会守好门的,你若有事,只管放心告诉我,我会替你想办法。”陆轻歌闭目许久,忽而睁开眼睛苦笑:“塔娜是我的女儿,今年,她已经十岁了。若你见到她,你就会知道她生的有多像你,有多漂亮。”陆敏头一回听说陆轻歌竟不有个女儿,掐指一算,惊问道:“是你去火州的时候生的?是你跟烈勒生的吗?你怎么从来没有说过?”陆轻歌双手摸索着,忽而自身边捞起一串串珠来。串珠这东西,一般都是用上好的名贵木石所治,颜色或沉厚,或晶莹,但陆轻歌拿的这串却不是。它不像石也不像木,反而像是某种骨类,颜色混浊,花纹杂乱,而且带着一股子油腻。陆敏不肯接那串珠,问道:“这是什么?”陆轻歌道:“这是烈勒三个月前送来的。据说,是一个十岁小女孩的指骨治成。”一听说是人骨,陆敏顿时毛骨悚然:“是塔娜的指骨?”陆轻歌再摇头:“并不是。但烈勒说,若我杀不了敬帝,控制不了大齐江山,接下来他再送来的,就是塔娜的指骨手串。”“所以,你从十年前,就被烈勒给控制了?就因为你给他生了个女儿?”陆敏反问。卸去多年来那伪饰的欢乐,妩媚和艳丽,陆轻歌脸色苍白,憔悴,疲惫,她摇头道:“若果真是烈勒的孩子就好了!”原来,当年陆高羊远赴火州,意欲寻些中原没有的新物种时,陆轻歌恰还年少,又有几个哥哥宠爱,又自幼听母亲西平郡主说起火州往事,遂跟着陆高羊一起去了火州。到火州之后,他们受到了烈勒的热情款待。烈勒亲自派人,带着陆高羊越天山,走沙漠,将整个北疆整整走了一遍,这就用去了陆高羊两年多时间,在这段时间,陆轻歌一直生活在吐鲁番。当时,有个年青帅气的火州少年一直在追求陆轻歌。那少年衣着华丽,出入有大量忠仆随行,并称烈勒为姑父。陆轻歌自然以为他也是个贵族,遂接受了那少年的追求,想从此嫁在火州,再不回中原。再有长辈撮合,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从少女到少妇,其实只用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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