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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2/3页)
然开车到学校接她。高校联合艺术节下周一就开幕了,宛乔跟团里的伙伴完成了最后的排练,已经有些疲累,看见教学楼前那个总惹她厌烦的男人,她立即烦躁起来。早猜到她会转身走开,霍晟很有耐心地开车跟在她身后,不一会儿,走在校道的同学都好奇地看着她。宛乔受不了来自各方异样的眼光,她咬了咬牙,最终还是上了霍晟的车。霍晟带她去的是纽斯旗下最火爆的唐楼酒吧,酒吧的外建筑是颇有年代感的唐楼,而里头却是截然不同的世界。尚未进门,宛乔就被那震耳欲聋的乐声吵得心绪不宁,看她这样磨蹭,霍晟推了她一把:“进去啊。”宛乔猝不及防地踉跄了两步,幸好霍晟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正门正对着舞台,她定眼一看,瞬间就觅到那熟悉的身影。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还有一更哈,放我家的大魔王出来啦~☆、第七章第七章酒吧里灯红酒绿,虽不至于乌烟瘴气,但也是一片吵杂。舞台上的驻唱歌手唱得正嗨,他声嘶力竭地叫吼,内场的气氛热烈无比。乐队隐于舞台一隅,聚光灯时不时扫到角落,而宛乔偏偏一眼就看见坐在爵士鼓前的沈博延。学音乐的人,会多种乐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宛乔自认懒惰,也精通两种以上的乐器。让她感到惊讶的,是沈博延这刻的模样。在和风乐团里,沈博延负责的是定音鼓。这个位置有点特殊,他谱出的音符不似弦乐组的动听,甚至连存在感都不强,不过作用却不容小觑。他敲出来的每一声“咚”,对整个乐团都有引领节奏的作用,有人也将这个位置称作乐团的副指挥。以往在舞台上看见沈博延总是一身正装,表情严肃,像个学术派的音乐人。然而此际,那个在数米之遥的男人,他穿着黑衣黑裤,上衣的纽扣有三颗没有扣上,领口随着他利索有力的敲击动作而微微敞开,那线条优美的胸肌在昏暗的灯光中若隐若现。虽然表情还是一贯的冷淡,但眉梢眼前透着的全是张扬与不羁。宛乔有点反应不过来,直至被霍晟撞了下手臂,她才回过神来:“他跟别人组建乐队了?”霍晟说:“玩玩而已,其实他不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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