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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天,偶尔处理一两件偷鸡摸狗的案子,也就这样过活得去的。然而在某一天清早他正兴致勃勃地同手底下的师爷聊着八卦时,却突然来了个男子,瘦高瘦高的,脸色很是惊恐,两股战战,似乎受了不轻的吓,县令认得这男子,他是个樵夫,常常天不亮就进山去砍柴,可今儿这时间,他应该还在山里才是啊。樵夫见了县令,当下就松了一口气,脸上仍有惊恐未退,但瞧着是一副找到了主心骨的样子。他拍拍胸口,扑通一声跪下道:“县、县令大人,小人、小人这里有一件大案要向您禀告!”县令不耐烦地捋了捋胡须,问:“什么案子?”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樵夫,能有什么大案子要禀告?樵夫语无伦次道:“有、有好多死人!死了好多人!”这时县令才注意到樵夫的裤子和手上蹭上了些血渍,那一双鞋更是像在血中泡过一样,瞧着倒是真的见过了死人似的,这下遛狗逗鸡的想法全没了,他得认真办案子了——富阳的治安一向不错,轻易不会有杀人案的,听这樵夫言语,似乎死的还不止一个——这简直可以当选富阳年度大案了。他拉住樵夫,让他好好说话,可樵夫似乎是被吓惨了,断断续续说了半天,县令才算把事情的前后拼凑起来。大致是今早樵夫进林子里砍柴,选了一条不常走的道,不过却是路人进京时会抄的小道,他哼着小曲儿往里走了一会儿,却突然觉得脚下绵软,似乎是踩着什么东西似的,因此他也不过随意往下一瞥,却没想到,草丛里躺着的,却是一具尸体!他骇得往后一跳,环视了周围一圈,却没有见着什么人或是野兽,勉强放下了一颗心,他转头就想走,毕竟,这尸体散发出来的血腥味儿是很有可能引来野兽的,倒不如他先离开,之后再叫些人来,把这尸体搬回去——曝尸荒野,总归是损人阴德的。他绕开这尸体,往草稍微不那么茂盛的一个斜坡上而去,准备打道回府时,却觉得足下湿腻腻的,像是浸了水。等到了斜坡上,他低头一打量自己的鞋,才发现——鞋底的部分已染成了鲜红的颜色,不是别的,正是血迹。怎的有那么多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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