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之心有所念人_分卷阅读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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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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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仙既已停手,润玉便也不再继续,笑了一笑挥手收了棋盘。

“润玉,其实有一事相求。”

鼠仙眼中精光一闪,转瞬即逝:“不敢不敢,夜神殿下有事,小仙自当竭尽全力。只是小仙怕自己力有不逮……”

“只是送封信罢了。”

“哦?”鼠仙心头一紧,面上仍笑着道:“不知殿下要给何人送信,竟用得上小仙?”

“洞庭君。”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关于上一章提到的婚约,好像引起争议了,我多嘴解释一下:

我觉得在水神认了锦觅并且点头之前,上帝视角可能还有点关于这个长女身份的质疑。主要是四千年前订立婚约的时候润玉已经存在并且在天界大家都知道了,天帝说长子大家都知道是润玉,但是锦觅的存在没人知道说水神风神长女大家都默认是水神风神两人生的嫡女。这是唯一的一点歧义所在。在相认之后,天帝水神,包括锦觅自己都是承认婚约有效并且签字的,也就是说截止那个时候他们默认跳过之前所有歧义正式给这件事定性,之前的婚约是“天帝长子润玉”(订婚约的时候润玉已经存在并且为人所知了)和大家都以为未出世的“水神风神长女”,但是在天帝水神润玉和锦觅各自表态之后,很明显婚约就落实成了“润玉”和“锦觅”,而不再单纯的是润玉和“水神风神长女”这个身份。可以说,这个时候的婚约,反而是更为具体更为确切的指向润玉和锦觅两个人的。

之前怎么样我们不说,在当事人和订约人都承认婚约有效的情况下,就算上帝视角,也没得说它无效的理由。剧情之内,所有人包括旭凤都是承认婚约有效的不然干嘛一直让润玉退婚?而如果真要探讨剧情之外,那么就好像签合同,不管之前原因是什么甲乙双方已经盖章落款了,它就已经生效合法了,这时候难道还能用“签字一方虽然已经有行为能力但是智慧不足可能不太理解条款内容被引导了所以签约无效”这个理由?现实中的大家都是知道的,合同契约签了,不管之前是不是自己疏忽都要自己承担,哪有一旦不顺心意就去掰扯合同不成立?签字定约的流程不是白走的呦~所以在签字的那一刻,所有歧义所有疑问已经全不存在了,约定成立。(所以我本人反对在完成流程之后还说婚约无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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