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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5 (第1/3页)
久,就会再次跑偏。有时候是追蝴蝶,或者是去追蚂蚱,冬季里没有昆虫,它就去追野兔子。林敬松对深山里面得野兔子没啥喜欢,他最喜欢的不过就是距离自家三座山头不远初捕捉的兔子,那边不仅是家禽肉质滋味好,就连兔子味道也很棒。可惜的是,林敬松喜欢,大王也喜欢。大王总是只留给林敬松一张乱糟糟的灰兔皮。要是逮到深山里面的兔子的话,大王才会大方的扔到林敬松脚边。林敬松也不稀罕吃啊,于是,时间久了,大王连深山里面的野兔子都懒得捉了。再后来,大王实在是跟着林敬松进山没得玩,就会很偶尔的大发慈悲,带着林敬松去往满是野菌子的小道,足包得林敬松摘个满篮子回家。第239章想得多了,林敬松才发现自己进山没有大王在身边,居然是个多么无聊的事情!山里野生的茶树要说多,其实也不太多,按着赵老太所说的崖边儿日头足的地方寻找一番,还真能让林敬松采一篮子下山。自打林敬松把翠山那三个山头包了之后,村里得人就很少到这边来,甚至于他们进山都很少往林敬松这边的方向。是以,林敬松还没走得特别远,就摘到不少。沿路,他还发现了不少同样长在崖边儿上得野生花椒树,有的是红花椒,有的则是青花椒,长势都还可以,林敬松准备等到夏天再进来摘些,估计就足够吃上一年。这么一圈转下来,林敬松居然还没等到大王回家。林敬松:“……”不理跑的没影没踪的大王,林敬松干脆架一个锅子开始炒茶。他之前在刘二伯家里面也见过他来炒,看起来倒是挺简单,就是一看就烫手,林敬松干脆提前找个棉线手套戴上,倒是还成。等到他时间实践的时候,可就再也没生不出来什么轻视的念头了。光是一个烫手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林敬松龇牙咧嘴的勉强炒了一锅,决定以后再也不这么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了。半夜,林敬松都准备睡觉了,终于等来了一身露水的大王。大王跑得喘吁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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