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第2/3页)
刀啊。”    她觉得有必要为她的狗设置一段禁欲期。    此时的许秋白还不晓得,他这次主动搬进孟朝的家非但没有与她更进一步,反而又让他吃了不少苦头。    孟朝从冰箱里翻出了点水果,权当是招待客人。    “我去忙了。你吃点水果,或者打打游戏,我的游戏机你也可以随便用。”    许秋白拿起一颗车厘子,心里对它的新鲜程度并没有抱多大指望。    毕竟孟朝在他那儿住了那么久,再新鲜的水果放冰箱这么长时间也会坏掉的吧?    令他意外的是,这颗深红宝石似的小果子却还如初摘一般鲜甜可口。    “诶?你新买的?”    孟朝摇摇头,一本正经地忽悠他说:    “可能是哪个田螺小伙给我买的。”    许秋白扑哧一乐,心知她是在开玩笑,也不多打扰孟朝,自顾自在公寓中探索起来。    怎么说呢?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属于孟朝的房间。    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每样东西从大到小摆得整整齐,跟有什么强迫症似的。    唯二稍显不同的是,那铺满了一面墙的书柜和堆在一边七零八落的空酒瓶。    这两样东西,就像是奔流在白茫茫雪地上的两条彩色的河,有种既格格不入又莫名和谐的美感。    许秋白望着那堆花花绿绿的酒瓶,也懒得费口舌再劝孟朝喝酒伤身,认命一般,撸起袖子,打算帮她好好整理整理这堆瓶子。    “诶诶诶,别碰别碰!”    孟朝喊了一嗓子,急忙阻止道:    “特意摆的呢!”    许秋白摇头失笑,举起双手向她保证绝对不碰她的宝贝瓶子,之后又把目光移到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柜上。    一眼看过去,书的品类并不算多,大多是现当代文学作品和文学评论。    有几本书摆得错落,忍不住要往外蹦似的,似乎常常被它的主人翻起。    许秋白心念一动,从中抽出一本,拿起来一看,是博尔赫斯的诗集。    他很少会看这种书,但如果这是她喜欢的,他当然想要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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