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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4 (第2/3页)
。还有李煜邦什么事情啊!程志兵咬着牙结了账,这种咖啡厅可不会让你坐在这里一分钱不花的,肉疼的掏了二十块钱,这也太贵了。可是人家服务员可不会和你说理去。回到家里,已经是十一点多,程志兵脱了衣服一头倒在床上。自己老婆早在他上一次打了她一回之后,就回了娘家,等他来接她回去呢,可惜她千算万算也没算到程志兵有了贼心啊。第二天,程志兵一早上去了单位,他现在在棉毛厂上班,是宣传科的干事,当然他这个工作也是托了便宜老丈人的关系,要不然他到棉毛厂也就是个工人,可惜程志兵现在可不满足于一个宣传科的干事。他向往的是可以开着气派的汽车到处威风的生活,当然他绝对不会像李煜邦那个土鳖那样,把自己打扮的像是土的掉渣的乡下人,他当然要西装笔挺,皮鞋锃亮,腕子上带着金光闪闪的手表,当然是那种瑞士名表,这才配得起他的身份。光是想一想那种光鲜亮丽的生活,就让他下定决心要离婚。他老婆徐美凤就在棉毛厂的会计室里上班,是他们这里相当好的工作,清闲的很,当然也是自己那个岳父干的事情,自己女儿怎么会不照顾呢。他直接去了会计师,别以为他不知道,徐美凤办公室就是她单独一个人用,本来应该一个会计一个出纳一个办公室,可是谁让徐美凤是厂长家里的闺女呢。走到办公室门口,徐美凤已经来了,正泡了一杯茶,拿着新出的人民日报看报纸,一边还磕着瓜子。看到程志兵,立刻脸上都是不屑,程志兵就是吃软饭的,这些年她早看透了这个男人,当初还以为是一表人才,结了婚才知道这个男人就是驴粪蛋子表面光,除了会甜言蜜语几句以外,屁的本事都没有。除了一天把自己打扮的油头粉面的和厂里的小姑娘套近乎,耍花腔以外,还有什么本事啊!自己当初这么就没长眼睛啊。可是要说离婚,她也不肯的,这个男人再不好,可是表面的光鲜还是足够让她舒坦,被女人们的羡慕也是一种享受。徐美凤可是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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