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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第4/6页)
蚊子吸你的血,或者,你头顶上有虱子在蹦跶,你会忍住拍死它的冲动,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容忍它继续在你身上吸血? 甚至,那个蚊子,或者虱子,自己一个人吸血,还不够,还要带上自己的家人,一起来吸血? 然后虱子一家,就此定居,在他的头上定居了。 然后那个男的,还对此接受良好,还觉得这只虱子,是个好的,是个可爱死了的虱子,很值得被他养着,甚至,他还愿意养着她的一大家子? 可在魏妤看来,就是,虱子咬你,你就不觉得瘙痒难耐吗? 正常人,谁能容忍,臭虫,又或者虱子一家,在自己头上筑巢,然后长年累月地吸血自己? 反正,魏妤这个正常人,是不能容忍,有寄生虫,在自己身上扎根,定居的。 她会忍不住,抬起手来,把趴在自己身上吸血的臭虫,拍死,或者,至少驱逐出境。 虱子不除,她身上会痒的,一日不除,这种瘙痒,只会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困扰! 反正,魏妤是不会化身寄生虫,趴在人家身上吸血的! 她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事情。 那就是把穿越者全部的财产,归还给魏池这个失主! 至于这中间的差价? 比如说,穿越者用掉的那些个灵石? 又或者,穿越者生财有道,把魏池赠予的财物,给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给翻倍? 魏妤表示:我不知道,我又没有穿越者的记忆,他们之间的种种,包括金钱上的往来筹措,我又怎么知道? 我只是按照我的认知,把穿越者的财产,做了合理分配。 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 总不能,他秦衡也沦为,用别人的财产,充自己的脸面的小丑吧? 穿越者以为自己可厉害了,能够搞到别人的钱,无偿得到别人的供养和资源! 可在真正的上流社会眼里,她分明是纯纯小丑,狗子叼了几根肉骨头,被主人娇宠,就可以上桌了,把自己当人了? 魏妤趁夜带着方蓉,乘坐晚间云舟,离开了泰和城。 她们的目的地,是距离泰和城很远很远的一个城市,名叫云城。 在那里,魏妤有几套房产。 可以供她们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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