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支莲(马背肉文)_分卷阅读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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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 (第2/3页)



看官听说,男儿惧内乃是旺家之相,这直老爷便是明证。却有四句诗,单道着怕妻的好处:

性气磨做棉里针,产业坚如万里城。

花柳之地不胡行,福乐寿考过平生。

那直老爷听了夫人言语,便慢慢地盘问莲生,又向冯家伙计并邻舍取了口词,果然不差。当下呼吏出了招状,写作“洪某因聚饮酒醉,在死者家店铺内借宿,夜里失火,死者坠楼身亡。”拟杖责二十。翰林家嫌判得轻了,又告到知府处,使些钱财,将罪名扭做“偷盗不得,纵火行凶致人死命”,要拟斩。直老爷据理力争,道“朝廷法度安可虚设?人证只有冯家两个伙计,在县不报,上州突然翻证,本属可疑,更何况物证一毫无有。这样案卷,如何送得去大理寺?若吃驳回,大人面皮也不好看,没事替人顶炭炉子作甚?”府尹听在耳朵里,明知理短,张翰林又是休致的人,翻不起甚大浪。遂将判词改作“酒后不慎失火,致死人命,杖十七,刺配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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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府尹升厅,叫莲生,当堂决了十七脊杖,面上刺了五分大小一个“流”字。钉了枷,牒文上押了花印,差两个公人押送前去。

莲生邻舍闻知,尽为他抱屈,都来相送。宋三妈道,“秀才,这是你柜子里的钱钞,并两件棉衣,包在一处。老身又纳了两双千层底鞋儿,也包在里面。你的屋子,老身替你牢牢锁了。此去路途遥远,你慢慢地走,待好时却回转来。”说罢,两眼流泪。别的邻舍也凑些碎银赉发两个公人,也有送干粮与莲生的。莲生一一谢了,便背起包裹,随公人上路。沿途风霜饥渴,自不待言。幸而两个公人为直老爷分付过的,不十分为难他。行了两个月,到了地头,州官将莲生发在牢城营内收管。也有一般罪人来看,道,“好个后生,不知怎地落在此处,可惜了。”更有那嘴快的说,“这里头便是阎王殿,少不得先与夜叉插一插。”莲生陪笑求问,便有人告诉,“此处犯人也结帮聚派,其中一个为头的唤做韩林儿,绰号独角夜叉的便是,十分凶恶,但凡新进犯人有年轻标致的,只索与他做兔儿,若不从时,打将个死。他们看你这般,故而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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